《荔波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 十一条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95092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1-11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 十一条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履行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确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建房通〔2022〕43号)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2〕19号)落地见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不断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
二、目标纲要任务
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
《荔波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一条措施(试行)》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公告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建设相关指标、商品房去库存政策,金融政策、购房群众相关优惠政策、公积金政策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四、出台意义
印发《荔波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一条措施(试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不断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助力荔波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