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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荔波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06 11:00:29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958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1-0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荔波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政策解读

《荔波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经2025年12月28日荔波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通过,2025年12月30日印发施行。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公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贵州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实施意见》(黔水保委办字〔2024〕11号)文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于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和公告工作。

二、制定依据

1.《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

3.《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实施意见》

4.《省水利厅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审核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荔波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107603.79公顷,共1573个图斑,划定面积占荔波县土地总面积的44.55%。禁垦范围广泛分布于全县8个乡(镇、街道),其中黎明关水族乡的禁垦面积占其行政面积的比例最高,为63.87%。

荔波县各乡(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²)

国土面积(km²)

占比

备注

1

玉屏街道

14473.54

383.04

37.79%


2

朝阳镇

6250.61

154.42

40.48%


3

茂兰镇

10742.08

299.32

35.89%


4

甲良镇

5295.76

243.20

21.78%


5

佳荣镇

17467.29

354.35

49.29%


6

小七孔镇

11564.91

304.91

37.93%


7

瑶山瑶族乡

10786.17

190.49

56.62%


8

黎明关水族乡

31023.43 

485.76

63.87%


总计

107603.79 

2415.49

44.55%


四、出台意义

本《公告》发布实施后,主要限制随意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生态保护上从源头防控25度以上陡坡地的水土流失,保护喀斯特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减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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