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府〔2023〕27号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AB角工作调整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244824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7-22 | |
文 号: | 荔府〔2023〕27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府〔2023〕27号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AB角工作调整的通知 |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AB角工作作了部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同志分工情况
马登宏同志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粮食安全方面工作。
直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局、县公务员局)、县委审计办、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
黎 琨同志 负责财政、国资、金融、债务、税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督查考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盐业、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公积金管理、商务、县属国有公司(荔旅、城投、农投)。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全县债务风险、安全生产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商务)、县债务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荔波富荔农林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工作;联系县委办、县人武部、县委改革办、县委财经办、县委外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荔波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荔波管理部、盐务、人行荔波支行、县银监办、金融机构驻荔分支机构以及其他银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方面工作。
陈向东同志 负责发展改革、统计、文体广电和旅游、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发展、民航建设、科学技术、军民融合、通讯、能源、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负责旅游产业化专班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发改)、县统计局、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荔波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局、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荔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国发〔2022〕2号办(县四化办)、荔波县金鑫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日常管理、业务指导)。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精神文明办、县新闻出版局)、县融媒体中心、茂兰保护区管理局、石油(油气)、县科协、县档案史志馆、县文联、荔波机场公司、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方面工作。
张洪雄同志 负责“对口帮扶”工作、东西部协作工作(东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负责领域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王汉坤同志 负责中央定点帮扶工作,协助分管林业、林下经济产业、林长制等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协助分管旅游产业化专班。
协助何秀娟同志分管县林业局。
文 豪同志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教育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协助曹智辉同志分管县乡村振兴局。协助卢小泉同志分管县教育局。协助开展上级考核评估、督查督办迎检工作。
何秀娟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林下经济产业、林长制等方面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负责新型城镇化专班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曹智辉同志 负责机关事务、政务服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和水库移民安置、水务、河长制、供销合作、东西部协作工作(西部)等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负责农业现代化专班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
联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文站、县气象局、县烟草局等方面工作。
卢小泉同志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族宗教、民政、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
联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侨务办、县台办)、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县侨联、县老年大学、县残联、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计生协会、智力支边、县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
吴 衡同志 负责公安、国安、公安交通管理、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维护社会稳定、外事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网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武警中队等方面工作。
陈 诚同志 负责招商引资、工业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交通运输、铁路建设、电力等方面工作。协助黎琨同志抓债务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负责新型工业化专班工作。
分管县投资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战备办)、县铁建办、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荔波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协助黎琨同志分管县债务办。
联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荔波供电局、县工商联、贵南高铁荔波站。
杨 青同志 在县长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实行政府领导同志之间AB角情况
(一)AB角制度
县政府领导同志AB角工作制度,是指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工作及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的制度。
(二)AB角设置
黎 琨同志、陈向东同志互为AB角;
文 豪同志、卢小泉同志互为AB角;
张洪雄同志、曹智辉同志互为AB角;
王汉坤同志、陈 诚同志互为AB角;
何秀娟同志、吴 衡同志互为AB角。
(三)AB角工作要求
(1)互为AB角的县政府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或离岗,如因特殊情况同时(或先后)外出、离岗而无法互相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由县长指定其他领导同志代为处理相关工作。
(2)在代行履职期间,除被代行履职一方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事项之外,代行履职一方有权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代为处理分管及联系有关工作,主要包括出席会议和参加公务接待活动,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签署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签批上级重要来文等工作。
(3)县政府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好代行职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切实落实好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