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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府〔2023〕40号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0:20:00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29646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9-14
文  号: 荔府〔2023〕4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府〔2023〕40号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贵州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黔国动通〔2023〕23号)文件精神及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规定,每年9月18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通过警报试鸣,使广大市民进一步识别防空警报信号能力,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经县政府研究,定于2023年9月18日在县城区域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3年9月18日10:00—10:15
二、试鸣范围
板旺片区、体育场片区、人民广场片区、时来市场片区、红船广场片区。
三、信号种类
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各种警报信号鸣放间隔为3分钟。其信号识别: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持续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持续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一长声,持续3分钟。
四、媒体播报
防空警报鸣放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将以短信形式向手机用户发布警报试鸣信息,届时请广大市民注意查阅。
五、其他事项
在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听到警报信号后,请广大群众和外来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惊慌,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荔波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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