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府办〔2024〕50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1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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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365941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9-29 | |
文 号: | 荔府办〔2024〕50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府办〔2024〕50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荔府办通〔2024〕50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荔波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 49次常务会议审议,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保留的文件继续有效,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莫燕柔;联系方式:186907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