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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府办〔2024〕50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17:33:33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36594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9-29
文  号: 荔府办〔2024〕5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府办〔2024〕50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荔府办通〔2024〕50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荔波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 49次常务会议审议,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保留的文件继续有效,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附件:荔波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xlsx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莫燕柔;联系方式:186907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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