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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府〔2024〕6 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17:25:05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48131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1-01
文  号: 荔府〔2024〕6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府〔2024〕6 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荔波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了部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同志分工情况

马登宏同志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粮食安全方面工作。

直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局、县公务员局)、县委审计办、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

黎  琨同志负责财政、国资、金融、债务、税务、应急管理、国防动员、安全生产、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督查考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盐业、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公积金管理、商务、县属国有公司(荔旅、城投、农投)。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全县债务风险、安全生产和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商务、国防动员)、县债务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荔波富荔农林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工作;联系县委办、县人民武装部、县委改革办、县委财经办、县委外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荔波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荔波管理部、盐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荔波监管支局、金融机构驻荔分支机构以及其他银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方面工作。

陈向东同志负责发展改革、统计、文化广电和旅游、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发展、民航建设、科学技术、军民融合、通讯、能源、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负责旅游产业化专班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发改)、县统计局、荔波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局、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荔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国发〔2022〕2号办(县四化办)、荔波县金鑫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日常管理、业务指导)。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精神文明办、县新闻出版局)、县融媒体中心、茂兰保护区管理局、石油(油气)、县档案史志馆、荔波机场公司、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方面工作。

文  豪同志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教育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协助卢小泉同志分管县教育局。协助袁学玉同志分管县乡村振兴局。协助开展上级考核评估、督查督办迎检工作。

陆亚刚同志负责中央定点帮扶、林业、林下经济产业、林长制工作,协助分管文体广电和旅游、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协助分管旅游产业化专班。

分管县林业局,协助陈向东同志分管县文旅局和荔波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局。

吕建军同志负责对口帮扶工作、东西部协作工作(东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负责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卢小泉同志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侨务办、县台办)、县侨联、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县老年大学、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

袁学玉同志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商引资、机关事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和水库移民安置、东西部协作工作(西部)、耕地保护等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负责农业现代化专班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文站、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等方面工作。

王燕隆同志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水务、河长制、供销合作、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分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科协、县文联、县残联、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智力支边等方面工作。

吴  衡同志负责公安、国安、公安交通管理、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维护社会稳定、外事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国安办、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武警中队等方面工作。

陈  诚同志负责工业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电力、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黎琨同志抓债务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债务风险、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负责新型工业化专班、新型城镇化专班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铁建办、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荔波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协助黎琨同志分管县债务办、县国资金融中心。

联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荔波供电局、贵南高铁荔波站等方面工作。

孙  浩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黎琨同志负责防范化解债务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青同志在县长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荔波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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