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6104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算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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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2019年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
一、目录
二、黎明关水族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三、黎明关水族乡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黎明关水族乡运行经费说明
2、黎明关水族乡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3、黎明关水族乡政府采购情况
4、黎明关水族乡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5、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城乡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城乡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做好农村发展规划,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农民和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城乡居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为农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形成立体的、多方位的服务体系。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黎明关水族乡党委、政府内设7个机构。
(1)党政人大办公室
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检查乡党委、政府各项决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本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保密、机要、信访等具体事务工作;组织起草乡党委、人大、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做好机关各类文字材料的收发、印制、传递、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本乡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信息的搜集和传递;负责本乡机关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政、民族、宗教、老龄、残联等方针政策;适时组织勘查灾情,做好救灾、救济、救助、扶贫帮困、扶残助残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建政策,并抓好任务落实;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民政优抚、拥军优属、优抚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并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指令,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乡镇企业、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经济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统筹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管理招商引资工作;依据上级产业投资政策,搜集、研究和编制相应规划、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督促检查农业、农村生产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拟定本乡扶贫开发工作计划,抓好相关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督促检查扶贫项目落实情况;负责本乡范围内私营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辖区节能减排、食品生产安全等工作,确保所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输监督工作;协助工业园区做好相关协调推动工作;搞好本乡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同步小康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卫生和人口计生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和人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乡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的各种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干部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理论和业务技术培训;负责管理好社会抚养费,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攻坚、经济社会、同步小康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协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乡社会管理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农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加挂城镇综合执法室牌子)
负责研究制订小康村建设发展规划;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居民素质提升,乡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负责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章建筑、污染环境、乡村道路障碍、占道经营的违法、违章、违规事件以及调解纠纷事件;负责境内石材、砂、古树等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群团工作办公室
承担统战、民族宗教、政协联络的具体工作;承担共青团、妇联、工会、计生协会、残联等相关的群众团体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组织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分别设置并挂牌子;不设专门的办事机构,其日常工作职责由相应的办事机构承担;政法委日常工作由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
(三)、部门人员构成: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46人,事业编69人。在册106人,其中行政编38人,事业编68人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
2019年年初预算总收入合计37965838.85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7305838.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0000元;年初预算总支出合计37965838.85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7305838.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60000元。具体情况附表1
2、关于黎明关水族乡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年初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37965838.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7305838.85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0000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74%。预算拨款支出37965838.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37305838.85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60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4%。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1、部门收入总表。2019年年初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37965838.85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7305838.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0000元。具体情况附表2
2、关于黎明关水族乡2019年收入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年初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37965838.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7305838.85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0000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74%。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1、部门支出总表。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7965838.85元。具体情况附表3
2、关于黎明关水族乡2019年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7965838.85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187374.9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64%;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13906895.65元,占基本支出的85.91%,占支出预算总额36.63%;公用支出2280479.28元,占基本支出的14.09%,占支出预算总额6.01%。项目预算支出21778463.92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7.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拨款21118463.92元,占项目支出的96.97%,占支出预算总额55.62%。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拨款66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3.03%,占支出预算总额1.7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7305838.85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0000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74%。具体情况附表4
2、关于黎明关水族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7305838.85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7305838.85元,占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98.2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037914.66 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16.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6959.41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2901.13 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5.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3315.8 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2.34%;城乡社区支出287693.45 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0.77%;农林水支出18161794.65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48.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5530.91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0.87%;住房保障支出1070164.92 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2.87%;节能环保支出8329563.92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22.33%。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60000元,占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1.7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7305838.85元。具体情况附表5
2、关于黎明关水族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7305838.85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187374.9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64%。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0416407.65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048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公用支出2280479.2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87374.9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16407.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0488元,公用支出2280479.28元。具体情况附表6
2、关于黎明关水族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87374.93 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852751.36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60.87%,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7094401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688185.44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70164.92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16447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3.37%,包括办公经费支出1414268.28元、会议费支出156100.00元、培训费支出6050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55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917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5000.00元、维修(护)费支出108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432.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7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56365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3.4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904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1.56%,包括离退休费支出372444 元,社会福利和救助3118044 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4,179.00 元,比2018年减少9000.00元。具体情况附表7
2、关于黎明关水族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4,179.00 元,比2018年减少9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4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000.00元。原因是茂兰保护区核心区工作开展导致公务用车较多。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9,179.00 元,与上年减少14000.00元,降低12.37%,同口径实际降低12.37%。
2019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5,000.00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5000.00元,增长2.5%,同口径实际增长2.5%。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附件2(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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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黎明关水族乡)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备注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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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省本级支出 |
省对下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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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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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100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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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1002 |
0 |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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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 |
|||||||||
2070701 |
0 |
||||||||||
2070702 |
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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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 |
36000 |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624000 |
|||||||||
合计 |
|||||||||||
备注: |
黎明关水族乡政府性基金预算 |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0000元,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600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5.45%;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2400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94.5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黎明关水族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64479.28 元。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黎明关水族乡2018年年末资产总额为32639898.86元,其中流动资产26809142.14元,固定资产5730756.72元。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18463.92,占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55.6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0000元,占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1.74%。
5、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科目(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廉租住房支出(项)指反映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按教规定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指反映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三十)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十二)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附件1:黎明关水族乡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财政预算.doc
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样表(以此为准).xls
附件3:黎明关水族乡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