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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荔波县朝阳镇飞虎山采石场(扩能)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5-09 19:40:16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724692 信息分类: 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7-05-09
文  号: 荔环书复〔2017〕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同意《荔波县朝阳镇飞虎山采石场(扩能)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荔波县光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公司报来的《荔波县朝阳镇飞虎山采石场(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关于对〈荔波县朝阳镇飞虎山采石场(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荔环评估书〔2017〕7号)(以下简称《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及《评估意见》,同意该项目建设点:荔波县朝阳镇朝阳村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800″~107°4818″,北纬25°2055″~25°2103项目总投资4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灰岩建设工程包括采矿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生产规模10m³/a,主要产品为五眼砂、七眼砂及碎石,矿区面积0.165k㎡,开采深度:+630+470m

    二、《报告书》编制规范、目的明确,评价内容较全面,工程和环境概况阐述清楚,基本符合当地实际,环保设施可行,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报告书》可以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if !supportLists]-->三、<!--[endif]-->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项目是在原矿区基础上增加产能,利用原有的配套设施,更换部分生产机械,无需大量新建采矿配套设施。

(二)营运期

1、爆破前喷雾洒水,爆破后及时对爆堆进行洒水抑尘,降低爆破粉尘量,潜孔钻机和凿岩机采用湿法凿岩。破碎系统和筛分系统进行密闭处理,配套设置喷淋洒水措施集气罩1套袋式除尘器系统15m排气筒,在破碎筛分过程中及时洒水降尘。堆料场设置为棚架式,周边采取围挡措施减小风气扬尘的产生,并配备洒水设施定时洒水。进场道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应覆盖加蓬、控制装载量、限制车速,路面及时清扫和洒水,减少运输粉尘,采场出口设置清洗槽,出场车辆应清洗轮胎。排土场分层压实,四周设置临时挡风板及时洒水降尘。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标准。

    2、工业场地地面进行硬化,场地修建截排水沟、沉淀池、隔油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³)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强降雨天气淋溶水经矿区最低处沉淀池(50m³)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矿区洒水抑尘,也可用水泵抽至高位水池存储,不外排。生活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作为有机肥用于周边耕地,不外排。

3、爆破前应对采场2km范围内可能影响的村庄进行公示,明确爆破时间(下午3:00-5:00)、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并划定警戒线,设置警示牌,禁止中午、夜间爆破,爆破操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夜间进行工作,空压机、破碎机以及筛选机等固定声源,置于具有隔声结构的半封闭加工厂房内,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夜间运输,运输车辆途经居民点应减速、减少鸣笛,减少运输噪声对沿途居民点的影响。

4、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划定的排土场,用于后期复垦。废土石部分用于平整场地、修补矿山公路剩余部分堆放排土场,用于矿区后期的矿坑填埋和土地复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堆放于堆料场作为建筑材料出售。废机油、废油纱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各项要求执行,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移动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荔波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5、采场四周、运输道路两旁种植绿化带,做好道路边坡防护,完善道路导排水沟。修好矿区截排水系统,避免周围地表泾流进入场内引起水土流失。排土场及堆渣场应修建拦渣坝、挡土墙、护坡、截排水沟等工程措施进行防护,排土场下游淋溶水池,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滑坡等地质灾害。剥离表土及时进行临时植被恢复,整个堆场实施逐段生态恢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措施,落实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措施。

6、加强生产管理和职工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严禁越界开采,提高生产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肆意捕杀动物。

(三)闭矿期

对边坡进行治理,种植乡土植物,弃土场进行复垦。拆除工业场地的建(构)筑物等,采用人工拆除的方法,可重复利用的建筑材料外售回收商,不能利用部分全部运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建筑拆除及迹地清理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控制扬尘产生,并对所有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矿山退役设计,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闭矿,完成闭矿施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正式闭矿。

<!--[if !supportLists]-->四、<!--[endif]-->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一)加强除尘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停产检修,杜绝粉尘事故排放。

(二)污水处理设施须做好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体,做好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

(三)拦渣坝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做好防渗、防洪等安全措施,严禁废石乱堆、乱放。严防山洪、渗漏、跨坝的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油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整个油品储存系统处于密闭化,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单独设置油罐储存区,储油罐应远离电气设备设置,在储油罐周边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

(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操作,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及运输人员应经过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规定执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爆破伤害。

(六)炸药运输须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2004)的规定执行。

(七)排土场附近设立警示标志牌,建立排土场边坡岩移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排土场的安全监测,设置专人对排土场进行管理和维护,严禁在排土场周边爆破、滥挖土岩等危害排土场安全的活动。

    (八)采取削坡减载、设挡土墙、封闭坡面、砌体护坡、打抗滑桩、种树植被等措施防治滑坡和山体塌方。

)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中的各项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五、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和环境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期、运营期和闭矿期环境管理。

六、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需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荔波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八、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九、该项目建设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项目《报告书》批复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处理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书》;《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报告书》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荔波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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