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与美丽贵州建设情况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693418 | 信息分类: | 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5-1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与美丽贵州建设情况 |
2024年,在州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荔波分局结合实际,围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持续抓好水、气、土、固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2022—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88个县(市、区)排名第一;2021—2023年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稳定”的地方。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18家单位印发的《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统筹调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先后提交县委常委会13次、县政府常务会10次学习和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荔波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荔波县生态环境状况与改善提升研究报告》等。二是发挥生态优势,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动态评估巩固生态文明创建成果。三是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办理建设项目环评选址意见60余件次,指导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表62件次,协助州局办理环评审批征求意见表10件次、报告表件7次、环评报告书审批件3次。
二、强化系统治理,巩固提升良好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空气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划定露天烧烤、烟花爆竹燃放禁(限)区,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按照扬尘治理“6个100%”工作要求,对建设项目开展常态化管理。开展道路车辆尾气检查395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检查76辆。2024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二是深化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完成打狗河、茂兰河8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完成3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完成小七孔镇拉平村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以及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2024年,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河流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均达100%。三是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714万元,实施拉滩废弃矿山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四是深化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实现医疗废物全覆盖收集无害化处置,处置率达100%。指导企业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100%。抽查开展3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含医疗废物)现场评估,均达到规范化处置要求。五是深化环境风险防控。与相邻接壤的三都县、独山县、广西南丹县、广西环江县签订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防联控机制。开展2024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联合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2024年跨省界重要河流(打狗河樟江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执法。采取“双随机”结合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按照“三三制”工作法,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对荔波县生态环境重点监管执法责任清单企业及饮用水源保护地、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危险化学品等污染源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次,对其中3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3.4万元;二是开展保护地内四类问题排查。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移交的2024年本辖区自然保护地237个疑似问题遥感监测问题线索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并完成相关数据录入。三是强化信访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修订完善《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着力解决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2024年共办理污染纠纷投诉78件,处理率、 结案率100%。
四、强化真抓实干,扎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制定印发《荔波县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整改。一是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共108个,已完成整改104个,剩余4个达到整改时序,整改率96.3%;历次环保督察交办并办结信访件10件,办结率100%。二是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个,已制定整改措施清单,2个问题已立行立改,1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交办并办结信访件3件,办结率100%。
五、强化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横挂标语、现场咨询、滚动播放环保主题曲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音频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垃圾分类等有关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增强责任主体的守法意识,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共悬挂布标30条、发放宣传资料手册6000份。
2025年,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在贵州考察时强调精神,全面落实美丽贵州建设部署和县委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工作安排,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生态环境整改、治污、监管等工作,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擦亮底色、守牢底线。一是坚决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以中央环保督察和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分级分类、精准施策、真抓实干,持续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顽遧痼疾,推动补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切实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二是全面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治理攻坚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城镇(园区)污水、垃圾(固废)处理为重点,协同推进水、气、土、渣系统治理,确保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健全管控机制,抓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深入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落实《贵州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持续探索推进碳汇、生态补偿、生态价值转化等机制创新。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健全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健全生态环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提升生态环保资金保障能力。推行第三方环境治理机制,提升重点行业治污能力。四是强化重点区域行业执法监管。采取“双随机”结合网格化和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对煤矿、非煤矿山、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化养殖等行业和小七孔河流域、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区域进行监管,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联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大数据技术应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管理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