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公安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728430 | 信息分类: | 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5-2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公安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综合〔2023〕45号)等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形成打击合力 实施服务护航行动
1、盯牢生态环境安全红线。配合县级河长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每季度开展包保责任区域小七孔镇台村河开展巡河巡查,督导检查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体系化战果,持续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力,依法打击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植物等犯罪行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利用赶集日对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成功查获私挖野生兰花及野生石斛并销售的违法行为,以实战实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我县生态安全。2024年度开展宣传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回应群众问题咨询30次。
2、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及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配合县级林长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每个季度对包保责任区域捞村河谷县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巡林巡查宣传工作。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持续深化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问题整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履行“四项协同”,积极配合应急、林业等部门持续深入重点林区,重点区域,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等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推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格局,2024年度,共检查重点林区8处,督促全县森林管护人员加强巡山护林,在重点地区、重点地段、主要路口重点值守,严禁火种进山,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同时加强对痴呆傻人员的监管,防止随意玩火引发森林火灾,消除森林火险隐患,守住全县生态环境资源不受破坏。
3、明确工作思路,打击重点.联合多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检查生态保护、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等项目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环境污染领域违法犯罪的力度,坚守在打击环境污染领域违法犯罪第一线。2024年度,开展联合检查9次。
以“昆仑2024”专项行动为契机,2024年度共立打击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23起,移送起诉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
二、存在的问题
1、部门协作机制尚需完善,目前虽然已经建立有相关部门联系,但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及部门协作机制还不够通畅。
2、检验鉴定尚需规范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部门协作联勤联动机制。加强与行政部门的联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环境污染领域违法犯罪,并开展不定期的巡查检查,部署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进万家,利用多媒体宣传环境保护,积极想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环境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群的环保意识,通过宣传,营造“环境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