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荔波县第九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25号委员提案的办理报告(A)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725328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7-07-27 | |
文 号: | 荔旅提复〔2017〕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对荔波县第九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25号委员提案的办理报告(A) |
罗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地接旅行社、提高地接能力和水平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为鼓励更多的旅行社组团到荔波,我县在充分征求旅行社意见的基础上,不断的修改完善荔波县旅行社组团优惠政策,除了给予门票上的折扣优惠,年终还将对各组团社的组团量进行排名,给予相对应的补助奖励,极大提高了旅行社组团积极性,近年来,到荔波的旅游团队人数逐年增长。如果取消对组团社的奖励,将会打击组团社的积极性,加之贵州境内的景区几乎都出台了针对旅行社的组团优惠政策,如果荔波取消了组团优惠政策,旅行社少了直接利益,旅行社可选择其他旅游景区作为主推,我们将失去大部分客流,不利于荔波旅游的发展。 二、限制导游购票,是为了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正常情况下一个导游1天只带1团,限时购票是为了防止在景区附近出现就地组客、拼团、倒卖景区门票等不利于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现象出现。 三、就目前来说,我县在旅游旺季任出现购票难的困难,但这只是暂时的,我县已在加快构建智慧旅游服务系统。整合全方面信息,为游客、企业和旅游管理部门提供旅游综合服务,游客只需关注荔波旅游微信号或者下载荔波旅游APP便可开始轻松畅游,通过网络购票,刷身份证便可进入景区游玩,这将解决了排队购票,购票难的难题。同时,通过采集旅游大数据,可了解客源的组成,为我们的精准营销提供指引,为游客的旅游体验带来全方位、信息化的提升。 四、我县今年出台的《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2017年旅游专列、航空、境外、自驾游组团宣传补助办法》和《荔波县旅行社组团宣传补助办法》中制定了住宿的补助标准,这也是为了鼓励地接社推广荔波多日有线路,以延长游客在荔波的滞留时间。下一步我们也会根据市场趋势,不断的调整政策,与组团社地接社实现双赢合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旅游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荔波县旅游局 2017年7月27日 (联系人:陈曼,联系电话:0851-3619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