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教育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7号建议的答复(D)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725463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6-2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教育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7号建议的答复(D) |
莫朝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拉寨水库库区安置点内修建一所初级小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按照“既要集中办学,又要保留必要的教学点,方便低年级就近入学需求”的原则,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走集约化办学路子的角度出发,2015年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荔波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的通知》(荔府〔2015〕33号文件),明确规定学生少于8人不再设班开课。同时,对因学生人数少有撤并意向的学校,县教育局要求在撤并前,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对撤并学校服务半径群众进行走访调研,特别是要求务必对适龄儿童家长进行调研签字,在征得90%以上适龄儿童家长同意才能撤并学校。当年撤并拉街小学过程中也遵循这一原则开展的。同时,据统计,目前拉街村7到12周岁适龄儿童人数59人,其中学生家庭在荔波县城购房16户,甲良街上购房6户,在甲良中学就读1人,在方村小学就读15人,在尧并小学就读3人,在地莪小学就读2人,在红坭小学就读1人,在方村幼儿园大班1人,其余学生跟随父母外出务工地就读。从人民群众追求优质教育资源愿望的角度分析,除开在甲良中学就读的1人外,在荔波县城购房的16户家庭的学生、甲良街上购房的6户家庭的学生、在方村小学就读的15人以及跟随父母外出务工地就读的学生肯定是不愿意回到本村办学点就读了。有可能愿意回到本村办学点就读的就只有目前在尧并小学就读的3人、在地莪小学就读的2人,在红坭小学就读的1人,在方村幼儿园大班的1人,共7人。这样连最低开班人数都不够,不要说分散开班了。为了7名学生而重新建设一所学校,这样太浪费资源了,项目立项审批是通不过的,因此,目前要在拉寨水库库区安置点内修建一所初级小学生源条件还不成熟。若今后通过调查了解,拉街村适龄儿童愿意在拉街小学就读,且人数每年级有8人以上的,我局将恢复开办拉街小学。
以上回复,希望您能满意。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荔波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莫伯凯;联系电话:3612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