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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波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30 09:26:00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725510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07-3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荔波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荔波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后,根据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建议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2018〕34号工作要求,我局共承办代表建议16件,建议内容涉及城乡规划乡村整治民间建筑队伍建设拆迁等工作。其中主办9件,协办7,重点督办2件,分别是白建登提出的《关于启动规划建设朝阳高铁小镇的建议》和蒙炳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民间建筑队伍的建议》

针对今年建议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实际情况,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现将我局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为了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定期召开建议办理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限期完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机制,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各科室的硬任务、硬指标,做到每件建议逐一落实到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办理质量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建设,严格建议办理程序。按照领导亲自批阅、召开专题会议、统一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具体职责开展情况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代表的建议落实到推进和改善工作上去,力争给代表们一个满意答复。在拟定建议答复意见时,分管领导初审把关,与代表沟通探讨,修改答复意见上报审核,主要领导审阅签章,办公室统一格式集中回复的程序认真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每份书面答复意见都几易其稿,反复修改,确保建议答复意见的质量。

三、深入调查研究,讲究办理实效

为了切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认真采纳意见与建议,我局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共同探讨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工作职能对代表们所提意见建议通过面对面或电话进行交流,让代表们对现阶段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县实际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针对代表们所提的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能立即实施,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公布于众,接收群众监督;对不具备解决条件或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而群众又不理解的问题,也认真地与代表们进行解释,希望代表们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的优势,协助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取得群众的理解和认同。代表们认可了我局积极主动的态度,对我局建议办理工作给予满意的评价。

(一)关于对《启动规划建设朝阳高铁小镇的建议》的办理意见

十二五规划期间,朝阳镇已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朝阳镇进行总体的规划设计,并按已通过审批的规划成果进行了小城镇的部分建设。进入到“十三五”规划期间,贵南高铁沿途停靠站之一坐落在朝阳镇境内,县委、县政府决定将朝阳镇定位为高铁小镇并纳入县城总体规划设计。目前,高铁小镇规划设计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县城总体规划因樟江风光带调规未确定而导致县城总体规划工作滞后,从而影响高铁小城镇规划的设计进度;二是因高铁站的规划设计未确定站口的开口位置,导致高铁小镇的路网等设施无法确定。

因此,目前暂时停止对高铁小镇规划设计,待县城总规及高铁站口位置确定后再继续有依据的开展高铁小镇的规划设计,从而避免造成规划衔接不上的问题。

(二)关于对《加强规范民间建筑队伍的建议》的办理意见

    1.针对民间建筑队伍无法满足需求及建设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1)根据属地管辖权,建议各乡镇对所管辖的村、组的民间建筑工人进行登记备案,组建民间建筑队伍,对建筑队负责人进行管理。(2)为保障民间建筑队伍人才需求,规范民间建筑队伍建设,县住建局采取积极宣传和引导的方式让民间建筑工人积极参加各种劳务技能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技术到场指导等方式对民间建筑工匠进行培训,并印发《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技术基本要点》《贵州省农村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要点》给建筑工匠、建房户。截至2018年6月底,已完成农村建筑工匠培训130人,并进行备案登记。(3)加强建筑安全宣传,提高施工安全意识。由县住建局、人社局、安监局等部门定期到乡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民间建筑队伍安全作业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民间建筑工人在农村代农户修造自建房时,要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位,避免出现因无安全施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隐患。同时,建议建房户与施工工人签订劳务合同,明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使用合格建筑材料等。(4)现行的城乡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都已覆盖所有人群,包括民间建筑队伍可自愿选择参保。作为建筑高危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可化解意外风险,维护建筑队伍的工伤权益,由于民间建筑队伍无相关资质及相应的证照,无法纳入工伤社会保险范畴。但可参纳入商业保险进行保障,建议民间建筑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针对农村建房未批先进或违规建设现象。(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村民建房法律意识培训。建议各乡(镇)、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大对民间建房知识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张贴宣传图纸等规范农村建房程序,积极引导民间建房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并强调农村未批先建或违规建设现象后果严重性及危害性,并依法进行处罚。(2)加大巡查,加强执法力度。建议乡(镇)成立由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分局、国土所联合执法,加大对未批先进或违建现象的巡查力度、执法力度(安全生产),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力争达到警示作用。从而规范农村建房,减少民间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在局相关科室、承办人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的建议内容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配合解决,相关制度政策又不健全,仅凭住建部门难以完成;二是沟通力度不够,影响了代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全面了解,导致与代表的期待存在差距。今后我局将努力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与代表们沟通交流的力度,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书面的答复意见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从程序上、格式上、制度上不断加以完善,努力使我局的办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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