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309470 | 信息分类: | 食品药品安全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2-27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荔波县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
为防范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饮食安全,根据网络餐饮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外卖平台与合规商家订餐
消费者在订餐时,要选择资质齐全的合规外卖平台订餐,不要通过“朋友圈”“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备案的渠道订餐。订餐前要仔细查看商家主页公示的证照信息(《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是否齐全、有效,查验食品许可经营范围与线上销售餐饮品种是否一致。我县正在开展餐饮单位“你点我查”活动,并定期公示餐饮“红黑榜”,建议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的入网商家点餐。
二、谨慎订购高风险餐饮食品
消费者在订餐时,尽量选择用新鲜、当季的食材采取热加工方式制作的餐饮食品,谨慎选择冷加工糕点、冷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餐饮食品。优先选择距离近、配送时间短的商家,缩短食品配送时间,减少因温度变化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
三、认真查验并尽快食用
消费者在取餐时,要仔细检查送达的餐品包装是否完好、清洁,食物是否受到污染,有无明显感观异常,发现餐品变质、异物或感观异常时,要当面拒收并及时联系商家处理。对于需要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的特殊食品,要注意查验商家是否采取相应的储存、运输措施。如确认无误后要尽快食用,避免因长时间存放造成食物变质。
四、适量点餐拒绝浪费
消费者要树立“理性、健康、节俭”的消费理念,按需适量点餐,酌情选择“小份饭”“小份菜”,切勿盲目参加“凑单满减”“优惠叠加”等促销活动,避免过量点餐,造成浪费,倡导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美德,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五、妥善留存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保留消费证据:订餐时务必保存订单截图、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直至餐品食用完毕无异常。
及时投诉举报:如发现商家无证经营、证照不符、食品变质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举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直接向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主张合法权益:与商家协商不成时,可向平台投诉要求处理。平台未履行管理责任的,可依法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参与社会监督:我县已组建外卖配送员、媒体记者、消费者组成的义务监督队伍,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反映。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安全放心的网络订餐服务,让我们共同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为荔波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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