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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荔波县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共青团荔波县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深入、规范、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委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条,在公开内容方面,涉及了机构概况、工作制度、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服务信息等,对群众较为关注的领导信息、财政信息等都一一主动公开,充分体现了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更好地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执政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
2015年以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形成层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员,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使相关职责人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我委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按时按质按量公开,充分发挥其促进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作用。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我委的重大决策,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前的社会通报、公示,并在决策后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成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整理和发布了2015年来产生的各类信息,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全民公开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我委在县政府门户网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团县委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共青团荔波县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针对共青团荔波县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的规范不够细化;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不及时的现象;三是在监督落实方面存在滞后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根据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切实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的原则,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执行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的类别和内容,全面客观公开政务信息。同时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群众需求出发,多公开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的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我委公开办事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共青团荔波县委员会
201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