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改革工作中心任务,注重政务公开、权力公开,积极探索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公开质量,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局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渗透到机关运行各个环节,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好常态化业务培训,加强督查指导,积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载体,规范建设。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及时、定期不定期的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凡是可以对外公开的一律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即公开,凡是需要审查内容是否宜于公开的则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择机公开,并按时编制报送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和传统纸媒两种方式,以电子政务外网、荔波政府网为主,以《荔波新闻》为辅,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及时宣传报道发改业务工作。三是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发改窗口建设。及时优化办门户网站工作,做到无缝联接,增设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价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测等,及时更新发布最新重要信息。及时公布“十三五”规划纲要。
(三)完善机制,公开透明。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考核、责任追究和保密审查制度,有效防止了公开内容失真和信息泄密。二是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严格按照“三个统一”标准,明确了项目类别、承办科室、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咨询办事,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集中公布国家、省、州、县相关政策法规,突出我县经济运行,公开我县发展规划,明确我县投资领域,展示我县产业发展,公示办事程序和相关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和办事,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重点环节有规章可依、有程序可办、有法可监管,按要求及时公布《荔波县发展和改革局权力清单》。二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城区供水、价格和收费等信息做到适时公开。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供水价格调整等信息做到及时报送、适时发布。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办事窗口办事公开。我局政务中心服务窗口遵循“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制作成了办事指南,向社会广泛公开,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四是及时公开《荔波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荔波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公”经费情况》、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五是按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上百条,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共发布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基础产业、经济体制改革、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发展、农村经济、行政审批、社会发展、通知等各类公示公告信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从广度和深度上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主动,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等方面。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四个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发改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大门户网站、《政策快讯》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应公开的各类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发改工作的了解和关注程度。
荔波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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