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荔波县教育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写荔波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bo.gov.cn)政府信息年报下载。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荔波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荔波县建设西路45号,电话:0854-3612209,电子信箱:lbjy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州、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师生切身利益的教育信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广大群众、师生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教育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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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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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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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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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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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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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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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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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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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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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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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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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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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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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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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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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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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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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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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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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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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加强人员管理,细化工作职责。因工作人员变动、工作性质杂多、工作量大致使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够理想。因此需要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做好人员更替交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
(二)强化问题引领,做实做强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调研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找准问题症结,挖掘工作新亮点,调动各种力量和资源,分板块梳理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制度,推进公开信息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补充完善公开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好检查审核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且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荔波县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