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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1:30:12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荔波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荔波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遵循公正、公开、合法、便民的理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476条,围绕社会福利、稳岗就业、涉农补贴、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640篇,发布政策解读13条,收到办理留言27条,发布征集调查18期,公开编发《荔波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网站总访问量达3559273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上年度结转2件;本年度办结1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教育、财政、林业、交通运输、民族文化、征地补偿等方面,均按照规范进行答复,未收取任何有关费用,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组织全县各行政机关集中修订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及时规范。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专人常态化巡网,特别在重要时段,安排专人值班,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及时恢复网站正常运行,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正常平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科学有效规划公开栏目,持续利用网站集约系统,结合2024年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县重点发展规划,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风格设置,完善完备栏目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共1016个,涉及25个部门和8个乡(镇、街道)的机构职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公共资源配置、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公共服务等,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完整全面。二是全面入驻“中国·贵州”APP,持续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测,做好信息保障和日常监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按季度梳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根据《荔波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持续做好各部门单位日常信息发布审核的监督检查,全年下发各有关工作提示10余次,积极参与省级统筹开展的业务培训,持续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梳理相关问题解答,对相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6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6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916

行政强制

52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16.644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各部门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少数单位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发布信息,仍然存在网站栏目信息发布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提醒指导,提高各部门单位专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理念,指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规范一致。三是通过推送、引用、借鉴的方式加强部门单位对拟解读材料开展多角度、多形式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荔波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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