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政府门户网站应急工作职责流程
一、荔波县政府网站日常应急工作职责
荔波县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对网站、网络进行日常检查、分析风险、排除隐患、做好网站数据备份,形成日常工作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2.制定相关安全事件的预警方案和解决方案。
3.掌握网络网站技术发展趋势,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4.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件。
5、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信息上传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确保使用的电脑没有病毒,上传完毕信息后及时关闭后台。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县政府门户网站出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给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要有严格的网络信息监管,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不允许有任何触犯国家网络管理条例的网络信息。
二、政府门户网站应急预案流程
对突发的信息网站安全事件应做到: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当发现网站出现异常后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及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3)网络安全员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4)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5)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6)经信息管理中心领导开会讨论后,认为情况极为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7)追究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网络,情节严重和后果影响较大者,提交县委、县政府及国家司法机关处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荔波县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
201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