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黔南州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机关编制了《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与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范围包括五方面:
1.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2.民族与宗教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
3.民族与宗教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及重要会议内容;
4.民族、宗教业务工作;
5.其它工作。
(二)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可在荔波县政府网站(http://www.libo.gov.cn/)上查阅。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将在政府信息形成和变更后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本机关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将不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综合科,联系电话:0854-3612506,传真号码:0854-3612506,电子邮箱:lbxmzzjj@163.com,通讯地址: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大道31号,邮政编码:558400。
(三)受理程序。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荔波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http://www.libo.gov.cn/zwgk/ysqgk/)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为提高处理效率,请尽可能详细填写《申请表》内容。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
3.网上申请。可通过网站(http://www.libo.gov.cn)在线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事务。
(四)申请处理。
1.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的期限,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3.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告知需要补正事项,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854—3612506,地址: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大道31号,电子邮箱:lbxmzzjj@163.com,邮编:558400。也可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等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