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并修订本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通知公告;国家、省、州涉及教育的相关法规文件及其政策解读等信息。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部门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事项。
(五)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主办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受理地址及本部门其他业务的办事指南等信息。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本部门人事任免及本部门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的计划、程序、结果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九)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
主要包括:公布本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
(十)依申请公开
主要包括:公布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制度。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网址: http://www.libo.gov.cn/。
2.本部门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务公开栏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我们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荔波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站链接: http://www.libo.gov.cn/。
收费标准: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部门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部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荔波县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45号
邮政编码:5584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4-3612209
四、其他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部门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教育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54-3612209,办公地址: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45号,邮政编码:558400,接待投诉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