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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政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5:22:58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323411 信息分类: 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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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荔波县人民政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荔波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精神及省、州关于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会议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总目标,对表对标黔南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将我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继续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及“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从提效率、促规范、强服务、倡廉洁方面下功夫,为全县人民和外来客商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2019年共受理各类事项557261件,办结556691件,办结率99.90%,接待群众咨询103181人次。开展上门服务454件,预约服务28件,延时服务53件,特别通道服务49件。全县8个乡(镇、街道)办理事项30526件,办结30361件,办结率99.46%。收集并完成梳理高频事项问答清单158个,已录入贵州政务服务网“一库问答”平台。通过积极引导办事群众网上申报,今年以来,审批服务系统网上办理业务共23764件,网办率91.89%。制定并印发《荔波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门、一窗、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牵头梳理全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目前,梳理5+X事项500项,初步梳理县级最多跑一次事项418项,覆盖率83.6%。乡镇(村)事项101项,覆盖率87.1%。

围绕“三个一”政务服务模式,即服务一个“厅”,办事一张“网”,找人一扇“窗”,解决群众“多头跑”的问题。根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证明材料清单动态更新贵州政务服务网事项办事指南,在贵州政务服务网荔波站点公布9+X事项8907项,其中5+X+公共服务事项4794项已全部开通网上申报。

2.切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央、省、州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等形式固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整合(合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并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进行信息采集、梳理,按照简政放权和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要求,对事业单位承担的各类行政职能汇总形成目录,为下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3.加强清单动态管理。一是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认真抓好权责清单的使用工作。修订完善《荔波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并按要求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持续调整权责清单,规范政府权责事项。对我县乡镇和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清理调整,并予以网上公布。组织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按照省编制的统一模板,对乡镇和各部门行政权力名称、数量等进行统一规范,规范调整后全县县直部门权责事项3309项,乡镇权力事项630项,已按程序提交审定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4.市场监管改革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超前服务。在企业设立之初,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业务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使投资人在企业开办成立过程中少走弯路。二是优化办照服务。在企业登记前发放“登记注册须知”,在办照工作中开辟“绿色通道”,推行远程服务、延时服务、陪同服务。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逐步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三码”、“两证合一,一照两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极大地促进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壮大县域经济总量。目前共推送企业“多证合一”信息7217条。通过数据共享,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落实“双告知”制度,实现市场监管无缝衔接。除向办事群众告知应到许可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外,还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双告知”模块,将商事登记信息发送给有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双告知”模块,在两个工作日内认领市场监管部门发送的商事登记信息,从而实现分类分级监管。目前共推送“双告知”数据7585条。

5.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县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我县招商引资、精准扶贫、旧城改造、交通建设、医疗改革、信访维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减少、规避了县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2019年,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县委、县政府及各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办)等召开各项会议1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0余份,出具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审查意见100余份,代理各类案件68件,参与及办理其他法律事务50余项。此外,引导社会律师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涉法信访处置,安排业务素质高的律师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解答。大力开展法治扶贫工作,开展“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开辟“绿色通道”,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解答1800余人次,承办援助案件203件,为贫困群众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约600万元。推行公证便民服务措施,做好脱贫攻坚、就业、养老等民生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办理公证案件146件,为贫弱群体办理免费公证19件,减免费用3万元,为扶贫搬迁、拆迁征地、小城镇建设等中心工作提供公证服务10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构建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登记、统一公布、统一备案、统一清理的“五统一”制度。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在起草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2019年,继续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建议,并要求部门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好报备,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与合法性。认真组织开展好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清理,我县共清理出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产权类保护规范性文件1份,已及时登记,并提出修改建议,后续工作将继续将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未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的事项不得公布。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立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源头预防、发现、化解矛盾问题的作用。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县12个部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同时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也落到实处2019年1月,县政府与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签署签约了法律顾问合同,本次法律顾问最大的特点:服务对象全覆盖,即县委及下属党群系统机关、县政府及直属行政机关、8个乡镇政府(街道)及县属国企提供团队式服务。服务团队化、规范化,服务范围多层面内容涵盖案件办理、重大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决策、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重大矛盾纠纷和重大信访案件化解等各方面。全年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服务事项16件,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发挥,进一步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出台《荔波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撤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撤销发改、工信等执法机构6个,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进一步调整农业、市监、卫计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整合交通领域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明确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而未设立执法机构,也未明确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其执法职能暂由部门内部科室承担,建立“一个部门一个科室(队伍)管执法”机制,有效集聚行政资源。在8个乡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各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合署办公,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体系,建立起县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联动机制。科学划分行政执法与管理职能的关系,明确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执法机构行使执法职责,进一步厘清监管和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级、消除重复执法。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三项制度和我县的实际情况落实办案机制,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开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印发《荔波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季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荔波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动态管理和换证审验工作,完成我县各执法单位280名人员的年审签注、5人由于调离本单位或离职等原因被注销执法证、200名新申领的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政务公开。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布。指导各部门做好梳理职权事项、依法清理、严格审查确认、优化运行流程等各环节工作,对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进行严格规范。目前已完成28个县直部门和8个乡(镇、街道)、33个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审核和公布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要求与经济建设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重点领域部门,形成各种实施方案,都要求附有相应文件解读,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新闻发布会。不断扩大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宣传县政府重要决策、民生信息,扩大群众知晓率,提升社会影响力。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有力推进阳光、廉政政府建设。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服从党委领导,重大事项均提交县委研究决定,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建议。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期向州政府、县委、县人大报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纪委监察委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推动调解组织高效运行。适应新形势新矛盾新要求,出台《荔波县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实施方案》,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荔波中发挥更大作用。坚持排查先行,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2019年,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18件(涉及当事人3655人,其中精准扶贫户853),调处成功率97% 。荔波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全年受理案件73件,调处成功率96%,为群众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约1048万元。

2.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一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整合集中行政复议办案力量,畅通行政行为监督和行政相对人的司法救济渠道。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把行政争议,特别是涉及土地、林业等领域的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二是行政应诉工作方面,严格贯彻实施《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尊重相对人的诉讼权利,自觉履行法院判决,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同时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件;受理行政应诉案件11件,胜诉率为90%,提高了行政机关公信力。

3.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执法行动。二是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三是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有效地防患重大恶性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四是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做到有案必受,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全面掌握数字仲裁庭设备和系统应用,推进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应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依法严肃处理。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在行政执法培训方面:加强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2019年8月,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组织全县以及乡镇共30余执法部门进行系统学习,开展全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培训会,以将2019年办结的执法案件录入平台,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监管,在办理行政执法证方面,严格对报名办证人员进行初审,杜绝工勤人员与相关合同工办证,按期办理新执法证、监督证和换签工作,确保各执法人员亮证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表对标上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的调度力度不够大;三是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四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出列摘帽的总攻之年,更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促进法律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县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新目标和新任务,履职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2020年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以普及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在全县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等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从领导干部抓起,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从法治轨道上出发,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加强系统规划以及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好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守职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二是坚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减少备案、确认、告知等环节和手续;鼓励社会资本更大范围、更大层次参与经济建设。

三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强化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突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重点,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全面加强法制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机构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全方面、各渠道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以及法律素养,努力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基础,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五是强化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指导和监督,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我县全面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六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利用好我省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按照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整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系统整合共享,打造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构建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和省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成上接国家、省、州,下联镇村街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数字政府”,全面推进我县依法治理工作步入新的台阶。

 

 

荔波县人民政府

                        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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