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635051 | 信息分类: | 政府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2021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荔波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部署和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等内容,着力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切实维护《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促进重大财税改革和政策落实,切实维护政府政令畅通,防止财政领域乱象丛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一是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列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形成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工作落实落小落细。2021年度,共在党组(扩大)会研究法治相关工作2次。二是认真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学法登记制度等,加强理论学习,使法治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二)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为便民服务,及时梳理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37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裁决1项,共45项,已全部开通网上申报功能,行政许可和行政裁决网上可办率已达100%。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严格落实《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充分征求部门、团体意见建议,进行评估,并请法律顾问审核,函请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印发实施。
(四)深化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法规落到实处。一是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津补贴、兴建楼堂馆所、往来款项、公路固定资产监督检查以及涉粮领域专项整治、专户清理等系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切实推动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信息真实、内容完整、形式规范、公开及时,全力打造百姓看得见、看得清的阳光政府。三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管理水平,2021年抽取了县水务局作为检查对象,对县水务局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了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及对下级财政部门检查。结合县及县以下财政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对县财政局和8个乡镇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调查、交流座谈等方式对县财政局和8个乡镇(街道办)财政所的财政业务运行、干部教育监管、乡镇财政管理权责等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内部控制管理、预算管理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培训、交叉检查、督促整改等工作。五是2021年度抽取了贵州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和贵州玉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五)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监督管理。构建“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实现预算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上下级财政系统信息贯通、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共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对70个预算单位的39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金额132,413.48万元,对9个预算单位的10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9,806.94万元。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充分授权。严格按照“平台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权力、流程之外无环节”的原则,对窗口负责人充分授权,落实审批责任,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审批权限已充分授权窗口负责人,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二是压缩时限达省州要求。进一步压缩“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原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再次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精减流程后从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受理流程为“即办件”,财政部门事项压缩率90%,达省州“每个单位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总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88%以上”要求。三是优化流程。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将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进行简化、细化、量化,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同时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需交材料等编印成《办事指南》,并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方便办事群众,始终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四是开通“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在贵州政务服务网申请上受理、审批业务,轻松实现各项业务网上办理,让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
(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荔波县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清理表》,全面开展自查清理,杜绝设立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同时抽取了三个单位开展重点核查,推动政府采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八)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工作。完成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19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件,行政确认1件,办结其他服务事项116件。一是行政许可2件。“贵州德恒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和“贵州合鑫财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咨询时通过“一次性告知单”,全程网上上传申请材料,柜台审批合格决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送至申请人手中,全程网办零跑腿,真正实现高效便捷办件。目前,我县已有9个单位办理了代理记账许可。二是行政确认1件。“荔波县红十字会”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九)加强干部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2021年,我局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党内法律法规。一是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组(扩大)会等会议传达学习法律法规知识,2021年度,共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二是组织参加会计决算等培训会,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三是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知识测试、学习强国APP、青年大学习、法宣在线APP、黔南智慧司法APP等多种方式学习;四是全局干部职工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并积极参加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五是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宣传主题,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收看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及先进事迹。
(十)其他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以来,财政系统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并积极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监督检查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性强,我局没有法律资质相关人员,检查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够。二是法治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效率。政策水平、业务知识有待提高。三是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度、广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州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增进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强对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检查技巧,切实提高监督人员和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三)加强财政法治宣传、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联动方式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监管及跟踪,重点开展财政政策、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预算收支、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内部监督,使财政监督检查常态化、多元化。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置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政纪律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