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73702 | 信息分类: | 政府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2-1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市场监管局的正确指导下,县市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局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信仰之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综合运用党组会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学、党支部跟学“三学”模式,持续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引导党员不断夯实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12次,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6次,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10次。
(二)强化行风建设,筑牢作风之魂。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执法护民”意识,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明确15项具体任务目标,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规范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2024年,发现问题并整改完毕9件,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并采纳的有1条,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11件。我局先后荣获荔波县旅游工作先锋集体,“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荔波”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平安荔波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要管理事项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本局工作实际,聘请法律顾问1名,对本局相关文件和行政决策进行文件审查3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个,参与重大复杂疑难问题案件讨论7件。
三、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印发《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案件审核机构等事项的通知》《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法制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助力我局提升案件办理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对行政执法数据进行公示,2024年共公示行政执法数据8888条,报送典型案例被州局采编6件,获得州局行政处罚优秀执法办案机构通报表扬1次,行政许可案卷优秀评查人员通报表扬1名,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共移交公安机关相关案件4件。
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本年度,主办政协第十届荔波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2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协办6件;均在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发生行政复议7件,其中6件当事人被驳回,1件已按时答复。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本单位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胜诉1件,胜诉率100%。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安排专人组织学法用法考试,全局干部职工67人参考,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组织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参加网络学习200余人次;开展执法人员集中考试1次。二是加强旁听庭审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线上旁听庭审2次。三是组织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宣传契机,积极开展市场监管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6次,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七、紧盯“五大”关卡,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严把食品安全关。重点对校园食品、肉制品、白酒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你点我查”、食品安全抽检等工作。同时聚焦节假日、旅游旺季等时段,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用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实现“云监管”。今年以来,开展全县餐饮单位全覆盖检查3次,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2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2880户次,发现问题620个,立案调查食品类案件123件,罚没款8.5966万元,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1起,“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接入76家,依托系统责令餐饮单位整改安全隐患126条,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你点我查”专项行动2次,发布红黑榜2期,立案调查1件。二是严把“药械化”安全关。深入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常态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各条线、各领域进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对象全覆盖。今年来累计检查690家次,立案查处25件,取缔流动药械摊点3处,有力震慑“药械化”违法行为。三是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关。聚焦涉旅景区景点特种设备,紧紧围绕风险隐患重点、监管重点、责任重点,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对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切实维护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今年以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6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47台/辆,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54份,查办特种设备类案件13件。四是严把质量安全关。积极开展消防产品、电器及配件、计量器具“雷霆行动”等重点专项检查。目前,检查消防产品、电器及配件、计量器具等重点产品287户次,检定计量器具1456件,立案查处质量案件21件,计量器具案件10件。同时开展全县电动车销售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全方位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消防开展集中夜查行动4次,检查电动车经营户60家次,召开集中约谈会,发放提醒告诫书、承诺书共计88份。办理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数5件,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3辆,罚没金额0.645万元。五是严把网络市场安全关。持续加大对辖区网络平台的排查检查力度,明确8名干部组成网评员队伍,加强网上舆情信息的监管和引导,及时收集和处理互联网上相关舆情信息,强化网络舆论引导,推动网络平台持续健康发展。今年来,完成网络舆情核查处置29件,上报网络舆情信息37期。同时通过贵州省网络交易监测平台上级转发电商网络未亮照经营2家,已联系电商平台负责人进行整改完毕,并约谈平台、骑手、经营户1次,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引导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认真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亮照、亮证、亮规则”规范化、制度化。
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强,在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参与度有待提高,针对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以及执法人员培训的力度还不够深。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够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缺乏多样化和创新性,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得不够紧密,普法活动难以触及群众的实际生活,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未得到有效提高。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够充实,当前全局法制审核员仅1名,聘请的法律顾问1名,全局每年办理案件200余件,加之旅游县城涉及消费投诉数不胜数,解决行政执法疑难问题任务较重。
九、下一步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局工作的作用,邀请其对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疑难案件审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讨论,提升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二是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搜集群众常遇到的市场监管问题,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完善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打造一支法治意识强、综合能力高的市场监管“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