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
一、优惠乘坐公交车的对象和范围
特殊群体指县政府规定的优惠乘车对象。
优惠乘车对象为:残疾人、荔波县现役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和革命伤残军人、荔波县中小学生、60周岁以上老年人、荔波县低保人员和低保家庭的学生,非荔波籍的残疾人,到荔波旅游的残疾游客等。
优惠乘车范围:上述优惠乘车对象凭公交IC卡免费、优惠乘坐荔波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简称“公交公司”)所有刷卡线路公交车。
二、优惠标准
(一)残疾人(非荔波籍的残疾人,到荔波旅游的残疾游客)、现役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伤残军人、荔波县低保人员和低保家庭的学生、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在优惠乘车范围免费乘坐公交车。
(二)中、小学生按照0.40元/次优惠乘坐公交车。
三、特殊群体办理免费、优惠乘车程序和办证地点
(一)老年人免费乘车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老年人证、1张二寸照片、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原则)办理。
(二)残疾人免费乘车卡: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荔波县特殊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申请表》、两张二寸照片、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单(强制),由县残联和县公交公司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
(三)现役军人凭着装持证(军装、士兵证或军官证)乘车外,还可由驻地部队提供现役军人的基本情况经县双拥办审核后到县公交公司办理军人乘车卡。
(四)复员退伍军人免费乘车卡:凭市双拥办介绍信、持本人《退伍证》、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照片到县公交公司办理退伍军人乘车卡。
(五)伤残军人免费乘车卡:凭市双拥办介绍信、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身份证、1张二寸照片、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原则)办理。
(六)学生优惠卡:凭身份证或户口簿、本学期注册学生证、1张二寸免冠近照办理。中考入学新生无学生证可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单办理。
(七)低保成人免费乘车卡:凭身份证、户口簿、荔波县低保证(当年领取低保生活费)、1张二寸免冠近照办理。
(八)低保学生免费乘车卡:凭办理学生优惠卡的资料及家庭的荔波县低保证(当年领取低保生活费)、户口簿办理。
(九)非荔波籍的残疾人,到荔波旅游的残疾游客应出示《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特殊群体乘车卡统一在县公交公司IC卡窗口办理。
四、乘坐要求
(一)公交车未设置IC刷卡收(免)费卡前,享受免费(优惠)乘车的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免费(优惠)乘坐公交车。
(二)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原则上由其家人陪同乘坐。
(三)残疾人、现役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伤残军人、中小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保人员乘车时须向驾驶员或乘务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否则必须购票。严禁将有效证件转借(送)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并暂停当事人享受免费(优惠)乘车待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