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教育局 关于调整县城小学及初中划定招生范围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基〔2017〕39号)文件精神和《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相关要求,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学生入学秩序和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县城辖区内各社区(村委会)适龄儿童少年人数以及学校分布、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现以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为准对县城区三所小学:荔波一小、荔波二小(含板吉小学)、荔波三小招生范围进行划片调整(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学区内建设的小区划归学区入学范围。
二、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读相应服务范围内小学时,应提供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相关证明、调动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文件;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提供城区户籍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城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到就近学校就读,如学校无学位则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需要就读县城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学生,于每年的4月1日—4月30日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就读的县城幼儿园及小学。
在外县、本县外乡镇就读幼儿园、小学,需要到县城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就读的学生,相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入学手续,时间为每年的8月20日~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户籍在县城但现住址与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不一致的小学适龄少年儿童,应以现住址所在学区入学范围入学,但要提供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相关证明。
四、户籍在县城但在外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转回原籍就读的,纳入上述学区划分范围就近入学。
五、本学区划分从2017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时开始执行,原已就读学生维持现状不作调整。
六、户籍不在荔波二中招生范围,需要到荔波二中就读的学生,应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的房产证或购房相关证明、调动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文件;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的,安排到荔波三中就读。
七、学前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易地扶贫搬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转移就读的,学校无条件接收,要做好优先接收、优先照顾、优先享受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学校积极申报国家相关政策补助及社会补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未入学现象。
荔波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0日
荔波县城区2017年小学学生学区划分表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 | 备注 |
荔波一小 | 农贸市场、建设西路至民族路以南、中央城、板旺村 | 建设村板吉组和板旺村回龙角组划归二小招生范围。 |
荔波二小 | 农贸市场至建设西路以北、民族路以西 | |
荔波三小 | 红船社区(河东)、时来村 |
荔波县2017年初中划片招生表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按老片区) | 备注 |
荔波二中 | 玉屏、水利、水尧、永康、翁昂 | |
荔波三中 | 朝阳、瑶山、捞村、驾欧 | |
甲良中学 | 甲良、方村 | |
小七孔中学 | 播尧 | |
茂兰中学 | 茂兰、瑶麓、立化、洞塘 | |
佳荣中学 | 佳荣 |
注:1.全县各初中6月底前将《免试入学通知书》发到各小学毕业生手中。
2.荔波二中不能招收外县及本县外乡镇(不属于本片区招生范围)学生,但户籍不在荔波二中招生范围,需要到荔波二中就读的学生,应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的房产证或购房相关证明、调动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文件;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的,安排到荔波三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