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荔波县人民医院关于疫情期间限定陪护及禁止住院探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1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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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医院关于疫情期间
限定陪护及禁止住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我院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就诊须知
①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②请主动扫描并出示“场所码”“贵州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医务人员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预检分诊。
③保持1米以上距离。
门诊服务
①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②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
③候诊时,请您隔位就座。
④就诊人员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⑤凡有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7.3℃)或合并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您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病区须知
①每名患者限留一名家属陪伴,要求陪护人相对固定。
②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发放陪护证,且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陪护人员,必须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开展核酸检测,待核酸检测合格后方能更换)。
③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须提供“陪护证”并正确佩戴口罩、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后方可进入。
④谢绝一切探视,真诚建议需要探视的朋友,可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