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司法局 关于做好全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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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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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司法局 关于做好全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单位,省、州驻荔各单位:

七五”普法工作自2016年启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州、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及县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精神,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州委宣传部州委依法治州办公室 州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州“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黔南法治办〔20203号)

文件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顺利通过省级实地验收普查和国家抽查,现就做好我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认真组织“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全面总结经验和亮点,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并深入开展调研,为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为法治荔波建设打好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对照中央和省、州、县“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州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对我县“七五”普法期间各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等方面内容。重点总结验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文件的落实情况;重点总结验收《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力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落实情况;重点总结验收《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荔波县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荔波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荔波县普通中小学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办法》《荔波县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性普法宣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落实情况;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早婚早育、社会问题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等情况。

三、验收标准

按照省、州的要求,以《荔波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2)为基本标准进行总结验收。从“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普法工作成效情况”“普法工作创新情况”三大方面,围绕组织领导和保障、重点内容宣传、重点对象学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深化依法治理、法治观念、法治行为、创新项目以及表彰奖励和典型经验等内容指标进行量化评估。

各乡(镇、街道)根据附件1,结合实际,细化标准,组织本乡(镇、街道)各部门逐一对照进行自查,总结验收;县直各部门单位根据附件2进行自查评估。实地检查和抽查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重点抽查未将材料上传“普法考核平台”或上传材料缺项较多的部门和单位。

  1.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本部门自查评估工作方案和措施,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评。6月中旬开始,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认真对照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和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以及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查,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落实,补齐短板和漏项,并将工作推进佐证材料上传“普法考核平台”。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所辖各部门的总结验收,做到全覆盖。县直各行业部门根据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对本行业本部门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自查期间,充分总结“七五”普法以来各级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显著成效以及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三)情况报送。72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通过“法宣云平台——普法考核平台”对应台账,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自查评估报告、工作总结及各版块所需印证材料的上传报送等全部工作。工作总结要客观全面总结“七五”普法期间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有具体事例和数据,切忌泛泛而谈;要有谈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的篇幅。可将检查评估中发现的某一方面的典型经验、对某一问题做的专题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作为附件一并上传报送。

(四)检查验收。8月开展县级验收评估工作。8月初,由县委依法治县办通过“普法考核平台”对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开展“线上”验收评估工作,主要核查上传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8月底前,在“线上”验收基础上,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进行实地抽查。对“七五”普法满意度等进行问卷调查。采取实地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收集各级各部门意见建议,为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准备。8月底前,州委依法治州办通过“普法考核平台”对各县(市)开展“线上”验收评估工作;9月底前,在“线上”验收基础上,由州委依法治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对12县(市)进行实地普查,对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抽查。

(五)全面总结。根据“普法考核平台”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情况,县委依法治县办撰写我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评估报告及情况通报,经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审定后,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并在全县进行通报。10月起,根据省、州的工作安排,全力以赴迎接省级“七五”普法工作验收评估,做好随时接受国家抽查的各项准备。在此期间,配合做好全国、全省和全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全民守法普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列上日程,专题研究作出部署,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协调对接,保障本级本部门总结验收工作有序进行、整体推进。

(三)注重工作实效。总结验收自查工作要动真格、讲实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掌握第一手材料和真实情况,并按照进度要求落实好自查评估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媒体开辟专栏,制作宣传视频,集中宣传“七五”普法期间取得的突出成效和亮点,总结宣传推广“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为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荔波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乡镇、街道)

2.荔波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县直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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