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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25年“引客入荔”奖励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09 19:44:56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94140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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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荔波县2025年“引客入荔”奖励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2025626日,荔波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荔波县2025引客入荔奖励方案(试行)》(荔府办〔202518号),以下简称《奖励方案》,为便于旅行社及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理解《奖励方案》内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荔波县紧紧围绕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一流旅游城市工作目标,持续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旅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尚未形成国内一流、世界级标准的产品与路线。小七孔景区一支独大,仍未破解。二是过夜游客和消费转化率低的痛点依然存在。2024年小七孔景区接待游客603万人,全县过夜游客仅198.8万人次,占小七景区人数比重不足33%留不住过夜游客。三是旅游服务和配套设施短板仍然明显缺少酒店、餐饮等标杆企业。为进一步发挥旅游市场主体带动作用,吸引更多游客到荔波旅游,提高过夜游客率,带动全县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相关行业消费增长,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及前期旅游市场调研分析,最终结合我县旅游资源优势和发展需求,制定出台了《荔波县2025引客入荔奖励方案试行该方案通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重点鼓励旅行社组织团队游、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延长游客停留时间,鼓励全民参与荔波旅游宣传,全面提升荔波旅游吸引力,促进旅游消费提质升级。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贵州省旅游产业化专项组《促进旅游服务和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6年)》

3.2025年贵州省引客入黔奖励办法》

4.2025黔南州引客入黔南奖励办法》

5.《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旅行社组团奖励

1国内游客组团奖励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到荔波旅游,游览小七孔景区,按全额购票人数10:3的比例奖励小七孔景区门票;游览小七孔景区,且在荔波住宿1晚及以上的,按全额购票人数10:4的比例奖励小七孔景区门票游览小七孔景区+1个收费景区,且在荔波住宿1晚及以上的,按照全额购票人数10:5的比例奖励小七孔景区门票。

2.新兴客源市场组团奖励。以始发地旅行社组团为统计标准,组织新客源地(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北、上海、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内蒙古、西藏、新疆游客到荔波游览小七孔景区,且在荔波住宿1晚及以上的,按照全额购票人数10:5的比例奖励小七孔景区门票。

3.境外游客组团奖励。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地区),游览小七孔且在荔波住宿1晚及以上的,按照全额购票人数10:5比例奖励小七孔景区门票。

上述奖励实行单项奖励,不能重复享受。门票奖励使用时间为2025108日至2026531日(春节”“五一假期除外),奖励门票返到旅行社专属票池,到期未使用的自动清零收费景区包含:小七孔景区、瑶山古寨景区、茂兰景区、水春河漂流、冰雪水世界主题乐园、酷玩森林、凤凰山度假康养露营基地。

(二)旅游宣传奖励

1.奖励对象:通过自媒体账号在抖音、小红书、哔哩哔哩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荔波文旅宣传相关内容的原创作品创作者。

2.作品要求:以推介展示荔波特色文旅资源为主要内容,包括自然风光、文化遗产、非遗技艺、旅游线路、乡村旅游、文旅活动等等,内容正面、积极、有利于提升荔波文旅知名度和美誉度。发布时必须添加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荔波、浪漫荔波·地球绿宝石之旅话题。

3.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总计500万元,原则上兑现完为止。

4.奖励标准:

1)爆款奖励

对以荔波文化旅游资源为原创内容,添加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荔波、浪漫荔波·地球绿宝石之旅话题,形成正能量爆点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的给予奖励。以在社交平台上单个作品点赞量达到10万以上(含)入围奖励,按点赞量以高到低排名,对账号经营团队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等奖1名,奖励15万元;二等奖5名,奖励10万元;三等奖10名,奖励6万元;并授予荔波旅游推荐官证书,聘期内享受荔波收费景区免门票待遇。

2)一般奖励

短视频平台奖励: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哔哩哔哩平台发布作品,按单个作品点赞量兑现奖励金额。点赞量1500以上(含),奖励500元;点赞量3000以上(含),奖励1000元;点赞量5000以上(含),奖励1500元;点赞量10000以上(含),奖励3000元;点赞量50000以上(含),奖励5000元。

小红书平台奖励:在小红书平台发布作品,按单个作品互动量(点赞评论收藏)兑现奖励金额。互动量1000以上(含),奖励500元;互动量5000以上(含),奖励1000元;互动量10000以上(含),奖励2000元;互动量50000以上(含),奖励5000元。

抖音、微信视频号直播奖励:直播内容重点推荐荔波各景区景点,或对荔波历史文化、生态保护、民俗风情等进行解说介绍,画面清晰稳定、解说生动专业、传播效果突出的,授予荔波文旅宣传推广大使。对于直播1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直播观看人数给予奖励,观看人数达20000人(含)以上,奖励1000元;观看人数达50000人(含)以上,奖励3000元;观看人数达80000人(含)以上,奖励6000元。

)奖励申报及兑现

1.旅行社组团奖励申报与兑现:奖励对象为与荔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签订组团协议的旅行社。奖励期限为202561日至2026430日,原则上两个月提交一次申报资料奖励申报资料清单:

1填写《2025年荔波县引客入荔旅行社奖励申报表》,一团一填写。

2组团接待行程单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行程单要包括团号、接团导游、司机的本人签名及游客名单。

3住宿证明:入住的旅客名单,包含旅客姓名、身份证号、入住退房时间等信息,并加盖酒店前台公章及该团住宿发票,发票需注明金额构成,必须由住宿酒店直接开给申请奖励企业,一团一发票。

4参观景区情况证明:荔波县各收费景区设立旅行社团队办理窗口,在团队游客名单上签署意见,确认全额购票人数并加盖景区公章。

5)申报材料寄送方式:

收件人:贵州证清治会计师事务所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华润万象汇A3025 

联系人及电话:贺鑫 13628502701 廖丽晶 15285115151

邮箱地址:375240808@qq.com

申报材料按要求自行装订成册(一团一册)邮寄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收到并确认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反馈至申报企业和主管部门审核结果经荔波县资料审核专班审定无异议后,报荔波县人民政府给予小七孔景区门票奖励兑现。

2.旅游宣传奖励申请与兑现:奖励对象为通过自媒体账号在抖音、小红书、哔哩哔哩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荔波文旅宣传相关内容的原创作品创作者奖励期限为202561日至2026430日,符合奖励条件的账号经营团队或个人,填写《2025年荔波县旅游形象宣传奖励申请表》,并提供账号持有证明、作品阅读量、点赞量、评论量、收藏量截图等佐证材料报送至荔波县融媒体中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账号经营团队或个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奖励资金从县级财政2025年旅游产业化资金里统筹安排,按申报时间顺序兑现,奖励资金用完为止。

(四)其他支持措施

1.演艺活动奖励:驻场演出、演唱会等按一事一议给予补贴。2.住宿服务保障:建立协调机制,解决游客购票难题,提升满意度。3.OTA合作:联合平台推出景区酒店餐饮套餐,强化线上引流。

(五)其他说明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奖励期限为202561日至2026430日,期间上级相关部门出台更加优惠政策,则按照上级部门政策执行。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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