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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府办〔2021〕20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荔波县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16:21:07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03178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3-18
文  号: 荔府办〔2021〕2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府办〔2021〕20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荔波县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族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荔波县2021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7



荔波县2021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粮食安全的工作部署,压紧压实“米袋子”工作责任,进一步抓好我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粮食生产面积14.8万亩,其中:夏粮面积1.7万亩(小麦0.3万亩、马铃薯1.3万亩、夏收豆类0.1万亩),秋粮面积13.1万亩(水稻10.6万亩、玉米1万亩、红苕0.2万亩、秋收豆类1.3万亩),粮食总产量5.17万吨以上。具体任务分配详见(附件2

二、工作重点

强化农业投入监管。围绕粮食生产工作目标,加强对内农资经营主体的宣传引导,确保物资准备充足。春耕秋种农资销售旺季期间,全县种子、农药、肥料的各类农资经营主体进行监管执法,检查100%覆盖全县所有农资经营门店做到检查有计划、巡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追责有依据,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加强良种良法推广玉屏街道、朝阳等低海拔乡(镇、街道),水稻重点推荐宜香优2115、中浙优8号,玉米重点推荐正大619、迪卡008;在甲良、小七孔等高海拔乡镇,水稻重点推荐野香优莉丝、川优6203,晶两优534、香早优2017,玉米重点推荐贵农玉188、新中玉801、鄂玉16、正大808加大稻-菜、稻-薯、稻-菌等稻+模式的推广力度,强化绿色防控、配方施肥、旱育稀植稻田养鱼等水稻绿色增产增效实用技术推广。围绕耕、整、播、收等环节,推广水稻直播、抛秧等轻简化栽培技术,鼓励群众应用收割机、耕整机等山地小型实用农机具减轻劳动力强度,提高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乡(镇、街道)

(三)深入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坚持“早发现、快防治、严用药、小损失”原则,加强迁飞害虫前沿阵地的监测预警、防控捕杀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内迁入性害虫虫口数量。加大对草地贪夜蛾、稻水象甲、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玉米粘虫等重要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工作,通过理化诱控、生物防控、应急化学防治等综合措施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减轻虫害危害。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乡(镇、街道)

(四)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确保耕地优先用于粮食发展。及时对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杜绝耕地“非粮化”增量。根据省级部署及时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别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及种植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进行修复利用。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进一步通过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建设高标准农田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稻谷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强化撂荒地的复种与开发利用,坚决遏制住丢荒撂荒现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国资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

(五)加大经营主体培育。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等形式,积极对接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医院、机关食堂等开展订单生产,充分挖掘开发米粉、米花、酒等粮食加工制品,加强对“阳凤大米”等品牌的打造,延长粮食发展产业链提高粮食附加值。积极争取省州粮食生产发展项目,支示范带动好的经营主体,激励种粮积极性,实现种粮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商务局国资金融服务中心财政局,乡(镇、街道)

(六)加强农业保险投保。财政、金融、农业、保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投保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及时做好粮食作物灾害勘察、理赔等工作,帮助农民规避种粮风险,减少受灾农户损失。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金融服务中心中国财产保险荔波支公司,乡(镇、街道)

(七)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制度,开展自然气象灾害预判会商。梳理历史气象资料,梯次对重灾区中灾区和轻微影响区建设气象监测设施,分作物制定各类救灾应急指导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农投集团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要求,各乡(镇、街道)“一把手”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荔波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乡(镇、街道)粮食生产的指挥协调、安排部署等工作,解决粮食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提高思想认识,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做好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制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全年农业生产重点任务。各乡(镇、街道)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于2021320日前报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引导耕地流转,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调查耕地撂荒情况,摸清底子,掌握撂荒原因。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因弃农经商或外出务工无劳力耕种的地,所在乡(镇、街道)要督促耕地承包户及时将地转包或他人代为耕种。在有条件有积极性的乡(镇、街道)、村、组给予引导和鼓励,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引导农户将自己不种的耕地无偿或有偿交回到村、组中储备并到乡(镇、街道)备案,再由乡、村合理流转给需要的农户或单位,以促进粮食生产大户的形成。

(四)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半月调度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工作推动机制,强化工作调度,定期掌握工作推动情况。有关调度情况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农业农村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在秋收完毕一个月之内,以政府名义将本年度粮食生产情况专题报告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对任务落实不明、工作推进不力的,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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